[东营]新合湾农研融合示范园(一期)设施基础及其他项目-新合湾农研融合示范园(一期)设施基础及其他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本招标项目为新合湾农研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招标人为东营新合湾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合湾农研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设施基础及其他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新合湾农研融合示范园(一期)设施基础及其他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合湾农研融合示范园(一期)设施基础及其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2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新合村。 4.3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计划投资:约355万元。 4.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日;总工期:10日历天。 4.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 |
5、预算金额:355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须具有自2025年1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须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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