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X-2025(037)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文化背景墙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文化背景墙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室内装具 | 30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采购内容的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文化背景墙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6)其他需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文化背景墙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 (2023) 119 号),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2)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