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港市港口区城镇排水排污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防城港市港口区城镇排水排污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港口区城镇排水排污提升工程监理已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港区发改〔2023〕137号、港区发改〔2024〕104号、港区发改委〔2025〕70号、2310-450602-04-01-258189(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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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编号:E4506002841001670001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 建设规模:东兴大道、桃花湾广场片区、北湖路、东湾大道、东湾片区、华港路(南)、华港路、和平东路、和平西路、和平南路、沙潭江大道等及其他道路改造铺设雨水管道约31021米,其中改造雨水主管共计22806米,新建雨水口连接管8215米。现状管网清淤2827米,港口区错混接点新建污水管7244米、雨水管长11米,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配套建设雨水口、出水口、雨污水检查井、雨水及相关配套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雨污管道工程、旧管拆除工程、管道清淤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新建路面,箱涵、绿化带的拆除和恢复工程、 人行道拆除及恢复工程、管道支护工程、泵站、道路管线保护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最终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1616.47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14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监理服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标准和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标的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6002841001670001001,标段(包)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城镇排水排污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设计单位(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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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标准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检验试验见证监理员1人,合计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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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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