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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嘉州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一标段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乐山嘉州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一标段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乐山嘉州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一标段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山发改政策【2025】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山发改政策【2025】1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星宸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 建设规模:建设两栋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3800㎡。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 本项目标段投资额: 1200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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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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