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1507232025082201001
1、招标条件:
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楼内改造项目已由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楼内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旗级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楼内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2.3、招标规模:
项目涉及改造阿里河镇16个小区分别为:建行家属楼、人保家属楼、人民银行、老法院、供销楼、老交警队小区、文化楼、春晖电力小区、技术监督局家属楼、统建B 区楼、百货 A 区楼、站西楼、站东楼、水务楼、服务楼、人大家属楼(2、3号楼)。建设内容包括:1.住宅楼内维修改造:更换单元门(防盗门) 、改造屋顶、外立面修复、楼梯间粉刷、台阶修缮;2.热力主管改造;3.给水主管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5265267.69元
2.5、计划工期:407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4年1月4日内建行函〔2024〕4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②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开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⑤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报告。
注:1、如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中标且仍在施工期内的项目,需提供该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撤离的变更材料,后续若发现项目经理有其他在施工期内的中标项目,以投标文件提供变更材料为准(补交材料无效)。
2、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