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建筑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第一批)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建筑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第一批)监理 / 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1-510182-04-01-618155】第FGQB-0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湔江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湔江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1-510182-04-01-618155】第FGQB-03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时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两栋生产用房,三栋辅助用房以及配套生产设备。总建筑面积为56595.21平方米,其中建筑固废处置利用车间(一)建筑面积31416.00平方米、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车间16657.68平方米、泥饼暂存库3788.00平方米、生产控制中心4660.48平方米、卫生间38.34平方米、水泵房34.71平方米。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年)。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且监理资料按相关规范归档、配合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止。
2.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生产线设备安装工程、智控工程、生产控制中心精装修等)从项目前期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的所有现场监理工作(包括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沟通、验收、技术支持及风险管理等)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安排的其他范畴内的项目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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