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消防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名称: | 大庆炼化公司消防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背景概况:大庆炼化公司全厂地下消火栓系统改造、丙酮氰醇装置泡沫灭火系统改造、丙烯腈装置固定式喷淋系统和消防炮改造、炼油三部罐区和储运部罐区部分消防管线更换以及聚丙烯装置挤压造粒厂房楼梯间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改造。 采购范围:大庆炼化公司消防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道路工程等检测,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范制度要求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及甲方要求的其它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工作。 |
项目单位: | 大庆炼化工程管理部(工程造价部、工程质量监督站)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响应承包商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响应承包商须提供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1.4响应承包商如为省外检测机构须提供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申请表中的《检测项目备案审核结果》。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需提供至少一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建设范围、合同价款及双方签章页)及与合同对应的工程交接手续(经业主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项目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文件,业绩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或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为准),同时提供签订合同业主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人员要求:人员须与响应承包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响应承包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机具要求:投标人承诺自行配备满足该项目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3.5信誉要求 3.5.1响应承包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3.5.2响应承包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3.5.3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3.5.4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评审现场将对响应承包商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3.6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潜在承包商,请于2025年8月28日15:00至2025年9月1日16:00,与公告中项目联系人联系获取采购方案。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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