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技术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技术服务(二次),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公司参加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技术服务(二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技术服务(二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哈尔滨七水厂院内
2.3建设规模:改造建设工业水厂1座,主要包括部分设施维修改造 利用以及对部分现有设施拆除并重新建设等。拆除内容包括拆除清水池、吸水井、 送水泵房、配套用房、锅炉房、围墙、大门等;现有设施维修改造部分包括加固 现状取水头、维修改造取水泵房及厂区部分系统的工艺设备及管线、电气线路及 设备、安防系统等;新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稳压配水间、综合净水车间、清水池、 吸水井、送水泵房、污泥脱水间、中控室、雨污水系统等。
建成后工业水处理能力 6 万立方米/天,其中浊度小于 5NTU 的工业水,规模 为 1 万立方米/天;浊度小于 50NTU 的工业水,规模为 5 万立方米/天。
2.4合作期限:2年。
2.5招标范围:负责协调、组织现场调查、现场服务、提供专项技术服务。
1)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前期资料,与业主充分沟通。
2)按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所需资料,配合设计院进行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根据各阶段专家意见调查、补充所需资料。
3)安排专业人员,配合设计院完成施工现场服务及后续施工验收阶段资料整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3.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备 1个相似工程业绩。
3.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以上内容需附投标文件内。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7日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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