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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 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新院区红线外排水综合管网连通工程
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新院区红线外排水综合管网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新院区红线外排水综合管网连通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璧发改〔2024〕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新院区红线外排水综合管网连通工程位于璧山区产教融合生态示范区内,东至璧南河东岸,西至黛山大道,北至璧南河北岸,南至渝蓉高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边坡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电力工程等。其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及区级资金。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074.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7633512.68元

2.4 招标范围:

2.4.1本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4.2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实施:

2.1.平基土石方中石方开挖方式按“35%钩机开挖、65%机械凿打开挖”。

2.2.图号S01D032-033中的土石方数量表所示的土石方量和场平工程数量表中的开挖及回填的土石方量不一致,核查时以场平工程数量表中的土石方量为准。

2.3.排水沟沟槽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比例为“土方:石方-2:8”。

2.4.本工程中植物养护期为2年。

2.5.管网沟槽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比例为“土方:石方-2:8”。

2.6.接顺道路时破除和恢复做法均暂按15cm厚碎石垫层及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考虑。

2.7.管网开挖时破除及恢复现状车行道工程量按50%混凝土路面及50%沥青混凝土路面考虑,其中: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做法为20cm厚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及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厚;沥青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做法为为20cm厚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4cm厚AC-13上面层及6cm厚沥青混凝土 AC-16 下面层。

2.8.管网开挖时涉及到人行道拆除及恢复的做法为60x60x4cm 芝麻灰花岗石人行道砖(2cm厚1:3水泥砂浆粘贴)和 3%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垫层。

2.9.雨水口位置考虑保护性拆除及恢复路缘石,拆除后的路缘石利旧安装,每个雨水口考虑周边拆除及恢复的路缘石长度为2m。

2.10.因本项目涉及在现有绿化带上进行管网施工的情况,绿化带拆除按照管道沟槽开挖的顶宽确定,施工完后需按现状进行恢复。其现状绿化带中涉及苗木种类较多,无法具体统计其工程量,经业主确认暂按9万元计入专业工程暂估价。

2.11.本项目涉及的混凝土及其相关制品均采用商品料。

2.12.本项目涉及的砂浆均采用商品干混砂浆。

2.13.项目中涉及的d600SN≥8000N/㎡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全部数量、d1000SN≥8000N/㎡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54米、所有800x900mm铁污水井盖井盖及250x700mm 铁水篦子(不带框)雨水口的篦子均为建设单位提供所需材料(甲供)其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运距暂按15km计算。

2.14.国标Ⅱ级d300钢筋砼管连接方式为承插式。

2.15.接顺道路时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比例为“土方:石方=2:8”。

2.16.本项目挖方边坡的坡底排水沟做法按排水边沟大样图所示计算。

2.17.排水边沟的侧墙厚度更正调整为150mm。

2.18.电力管沟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比例为“土方:石方=2:8”。

2.19.本项目挖方边坡的马道做法按无排水沟马道大样图所示计算。

2.20.本项目余方弃置运距为10km。

2.21.挖方段边坡的马道挡土保护砖采用240页岩标准砖。

2.22.本项目给水工程只施工相应的沟槽开挖和回填。在沟回填时,其垫层及三角区采用中、粗砂回填,除此之外的其他部位回填均采用原土回填。本项目中的水管埋设深度明确为:下浦元路给水管埋设深度为1.6m,蒲国宝路给水管理设深度按2m计算,黛山大道给水管埋设深度按1.6m计算。

2.23.本项目管网垫层及三角区回填的中、粗砂均为机制砂。

2.24.因本项目为线性工程,在未知地下管线的情况下,可能发生与现状管道交叉的情形,经建设单位确认现状综合管网临时保护以3万元列入暂列金额。

2.25.因本项目需在现状绿化带上开挖施工,因绿化带整体宽度较小,开挖时可能造成绿化带旁现状存在的条石边沟破坏,无法预估损坏及修复的程度及其工程量,经建设单位确认以7万元列入暂列金额。

2.4.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0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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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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