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公铁联运仓储中心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公铁联运仓储中心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井发改项批【2022】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创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创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氢燃料电池冷藏车、氢能叉车、氢能无人机、制氢系统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井发改项批【2022】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铁路物流仓储中心,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占地约200亩;建设公路物流中心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占地约300亩;并建设冷链物流技术平台、软件开发平台、数据检测平台、网销平台服务区等;实施管网等配套设施改造及新建工程。建设产业配套道路长约20公里。
2.3供货期限:投标人应在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包括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及售后服务,最终达到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设备采购与安装1个标段;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采购氢燃料电池冷藏车、氢能叉车、氢能无人机、制氢系统,具体内容以第五章供货要求及附件“技术参数及主要功能要求”为准。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技术规格:详见附件“技术参数及主要功能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氢能叉车、制氢系统、氢能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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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