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镇宁自治县智慧农业综合服务项目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4-520423-04-01-78063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瀑乡蜜韵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智慧农业综合服务项目跟踪审计二次 ;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镇丁工业大道(楼梯湾村) ;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5167.44 ㎡,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智慧农机仓储车间、农机维修车间、智慧播种车间等,购置秧盘播种设备、无人机、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农机具;建设秧苗大棚148480 ㎡。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2765.63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64.3600 ;
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全部完成。如该项目需要复审,必须配合完成相关的复审工作。 ;
招标内容: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服务;其中包括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计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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