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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东坡城区通惠河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二标段)、眉山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眉山市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第二次)标段

 

眉山东坡城区通惠河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二标段)、眉山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眉山市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东坡城区通惠河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二标段)、眉山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眉山市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123号、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5]3号、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5]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123号、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5]3号、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5]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

2.2 建设规模:(一)眉山东坡城区通惠河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主要改造眉山东坡城区通惠河片区DN400~DN1500雨水管网7.668公里,其中DN400的1931米,DN500的2175米,DN600的1310米,DN700的142米,DN800的739米,DN1000的450米,DN1200的292米,DN1300的290米,DN1400的109米,DN1500的230米。改造雨水井120座,布设及改造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30套。该项目分两标段实施,二标段为通惠河片区雨水管网改造。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标段。(实际招标范围及内容以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二)眉山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主要改造眉山东坡城区诗碑片区DN300~DN1400雨水管网15.64公里,其中DN300的30米,DN400的6004米,DN500的1616米,DN600的3402米,DN800的1698米,DN1000的530米,DN1100的1040米,DN1300的470米,DN1400的850米,改造雨水井300座,布设及改造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50套。(实际招标范围及内容以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三)眉山市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主要改造眉山东坡城区DN400~DN1300污水管网26.664公里,其中DN400的18070米,DN500的4352米,DN600的1988米,DN700的240米,DN800的1383米,DN900的292米,DN1200的109米,DN1300的230米,DN300入户连接管的15000米,改造检查井892 座,预留检查井223座。(实际招标范围及内容以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此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建设过程中资金到位时间及情况,调整建设规模及具体施工范围。

2.3 项目总投资:28549万元,其中眉山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9800万元,眉山市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13560万元,眉山东坡城区通惠河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二标段)5189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设计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任务,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满足预算评审要求。

(2)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实际招标内容以审查合格的初设图纸为准)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并承担所有施工工作,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并承担所有设计工作),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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