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轨道交通三期线网高质量发展技术标准及精细化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轨道交通三期线网高质量发展技术标准及精细化设计咨询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F1A250108)
发布时间:2025-08-27 14:31:14
发布时间:2025-08-27 14:31:14
一、招标条件
北京轨道交通三期线网高质量发展技术标准及精细化设计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 FSF1A250108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关于下达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含R4线一期南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轨道交通R4线一期北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轨道交通R6线一期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开展S6线(新城联络线)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关于开展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含冬奥支线)前期工作的函、关于下达轨道交通7号线三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轨道交通25号线三期(丽金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轨道交通15号线东延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轨道交通亦庄线至5号线、10号线联络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 京发改(前期计划)[2023]39号、京发改(前期计划)[2023]40号、京发改(前期计划)[2023]41号、京发改(前期计划)[2022]32号、京发改[2022]245号等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工程范围:北京轨道交通三期线网高质量发展技术标准及精细化设计咨询。 工作内容:包括技术标准编制、技术审核及关键数据管理、专项工作、数字化管理服务等各阶段的设计与管理工作。
招标暂估金额: 9738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市辖区内
其它说明: 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招标暂估金额: 9738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市辖区内
其它说明: 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下列条件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3.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设计资质; 3.3业绩: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业绩; 3.4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3.5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担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执业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及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且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从事过2项(含)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并至少担任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2)投标人可以依据工程特点结合自身情况,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前提条件是,联合体必须满足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并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应当通过牵头人进行传递。 (3)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所具有的类似项目的经验和业绩可以作为该联合体的共同业绩。 (4)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各方的详细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职责划分。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2)投标人可以依据工程特点结合自身情况,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前提条件是,联合体必须满足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并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应当通过牵头人进行传递。 (3)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所具有的类似项目的经验和业绩可以作为该联合体的共同业绩。 (4)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各方的详细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职责划分。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