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和顺客运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苗木、充电桩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TLGCW2025-32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和顺客运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和顺客运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_,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绿化苗木、充电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和顺客运站站前广场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火车站站区,车站北侧为国道207(迎宾路)和永和路交叉口,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413平方米,其中站前广场用地面积为43414.3平米,还建房用地面积为6998.7平方米。站前广场需依据火车站功能属性配置相应的出租车及公交车接落客点,停车场、公厕,同时预留定的空间面积用作未来进行配套商业综合开发。
站前广场工程分为:园林工程、地下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强弱电工程、建筑工程等。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和顺客运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体要求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和顺客运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采购包件一览表》。
LH01包件/绿化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供应商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至2024丰度内任意连续两年清晰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表,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1条及以上在市政工程同类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DZ01包件/充电桩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供应商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内任意连续两年清晰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表,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1条及以上同类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3.17代理商投标需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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