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蓄电池(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蓄电池(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蓄电池(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1312
(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二)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蓄电池公开招标。第一标段涉及物料品种10个,12个月估算采购数量4420块。招标涉及货物的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且实际供货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预估数量的20%。招标涉及货物的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税率为13%,如遇税率调整按国家相关税率政策执行)等所有费用。
招标涉及货物预估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
标段 |
物料描述 |
单位 |
12个月估算采购数量 |
使用单位 |
要求到货时间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1 |
标段一 |
共10个品种,详见附件一 |
块 |
4420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
中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 |
否 |
采购明细清单(附件一):
序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12个月估算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蓄电池_6-DZF-20 |
KUA |
250 |
|
2 |
蓄电池_6-DZF-22 |
KUA |
120 |
|
3 |
蓄电池_6-DZF-24 |
KUA |
400 |
|
4 |
蓄电池_6-DZF-38 |
KUA |
600 |
|
5 |
蓄电池_3-EVF-200 |
KUA |
100 |
|
6 |
蓄电池_6-EVF-32 |
KUA |
1400 |
|
7 |
蓄电池_6-EVF-38 |
KUA |
350 |
|
8 |
蓄电池_6-EVF-42 |
KUA |
900 |
|
9 |
蓄电池_6-EVF-45 |
KUA |
150 |
|
10 |
蓄电池_6-EVF-60 |
KUA |
150 |
备注:中标供应商将成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阶段性合格供应商,下一步可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涉及货物及其同类产品的比价采购或商务谈判等采购活动,确定最终合同价格及供应商。
(三)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属分公司、子公司(含陕蒙地区)。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月度供货为主,零星供货为辅,出卖人接买受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交清批次货物。
(五)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六)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产品运输方式不限,在将产品运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费用以及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七)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1、滚动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交财务挂账后付款,以承兑方式结算,一票结算,以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2、买受人将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全部或部分产品纳入超市寄售管理。对于纳入超市寄售管理的产品,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选用,买受人定期对寄售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次月打印销售明细清单,通知出卖人依据明细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录入买受人结算系统后,以承兑方式结算,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
对纳入寄售管理的产品按实际结算总金额(不含税)收取1%的仓储服务费。
(八)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5份招标涉及货物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具备招标涉及货物相应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二)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
(三)具有此次招标涉及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九)因违规等原因,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