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烟叶电能烤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5-162 | ||||||||||||||||
2、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烟叶电能烤房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9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标的的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烟叶电能烤房建设项目 (2)采购数量及简要技术需求:包一:采购改造电能烤房65座(其中邵原镇20座、王屋镇25座、下冶镇10座、大峪镇10座),每座改造主要包括烤房拆墙与改建、烤房门更换、烤房保温处理、热泵机组、加热室配件、热泵烤房控制器(含通讯模块)、低压供电线路(采用铜质电缆)、项目标识牌制作(20cm*30cm)等的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培训及相关服务等;包二:采购变压器7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王屋镇4台、下冶镇2台、大峪镇1台)。(具体内容详见各包段采购文件) (3)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所供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5)质保期(售后服务期):包一:自验收合格并投入正常使用之日起6年;包二:自验收合格并投入正常使用之日起1年。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包一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采购活动。 包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同时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本文所指“在建工程”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采购活动。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