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起达竞磋(工程)2025-266
项目名称: 治多县扎河乡大旺村康隆青中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899300
最高限价(元): 3899234.0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治多县扎河乡大旺村康隆青中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993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治多县扎河乡大旺村康隆青中桥:桥梁方案采用 4-16.0 米钢筋混凝土“T”梁桥,桥面宽度:6.0+2×0.5m;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治多县扎河乡大旺村康隆青中桥,该桥位于扎河乡大旺村境内,智果瓦玛达至大旺二队公路 K11+558(桥梁中心桩号 K0+115,经纬度为 94.589134、34.491461)处。(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信誉最低要求: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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