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3414
项目编号: NXRX-ZFCG-2025-012
项目名称: 永宁县教育局2025-2026学年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政府采购项目九~十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 18451646.60
最高限价(如有): 18451646.6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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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教育局2025-2026学年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政府采购项目十一标段 | 蔬菜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2578.60 | |
永宁县教育局2025-2026学年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政府采购项目十标段 | 蔬菜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184201.37 | |
永宁县教育局2025-2026学年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政府采购项目九标段 | 蔬菜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275306.36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6062086.33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两个学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6、一至十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牛羊定点屠宰证或投标人与定点屠宰机构签订的定点屠宰协议且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注:除提供定点屠宰协议外,还另需提供该定点屠宰机构的营业执照、牛羊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定点屠宰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