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Y(2025)-05-25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新源道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20.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0.1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新源道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维修内容:建筑装饰装修系统、供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院落硬化;
2.建设地点:廊坊市广阳区;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计划开工时间 2025 年9月23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31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2 财务要求: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复印件)。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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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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