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煤矿、灵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2-19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扎赉诺尔区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煤矿、灵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编制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服务地点:扎赉诺尔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 模:灵东煤矿650万吨/年,灵泉煤矿390万吨/年,编制两个矿的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2.3 标段划分: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煤矿、灵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编制项目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根据现场实际生产状况调整。
2.5付款方式:招标人无预付款,双方签订合同,投标人完成相关核定报告编制,通过行管部门评审和备案,并收到投标人提供对应的增值税(国家法定税率)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应急〔2021〕30号)对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煤矿、灵泉煤矿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开展现场查看,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对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出科学合理的煤矿生产能力,编制《灵东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灵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报告需通过相关行管部门评审和备案,最终出具各纸质印刷浇筑版1式10份,电子版光盘1套;*因该项目资金出处不同,为实现统招分签,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分项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该报价含完成该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如食宿费、专家费、材料费等,详见《分项报价表》及技术规范书附件一。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需求单位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本项服务费 |
备注 |
1 |
灵东煤矿 |
灵东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
1 |
万元(含税) |
纸报告需通过相关行管部门评审和备案,最终出具各纸质印刷浇筑版1式10份,电子版光盘1套 |
2 |
灵泉煤矿 |
灵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
1 |
万元(含税) |
|
*本表内序号1-2“本项服务费”合计金额(含税): 万元(以此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开标一览表价格应与此价格保持一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通过行管部门审批的编制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服务业绩合同。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与合同对应的行管部门批复材料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其他要求: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9月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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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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