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2025年分布式光伏冀中新材等地箱式变电站采购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2025年分布式光伏冀中新材等地箱式变电站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2025年分布式光伏冀中新材等地箱式变电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2采购范围: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2025年分布式光伏冀中新材等地箱式变电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设备制作并具备供货条件,接到买方通知后3日历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并按买方要求完成后续技术服务工作;
2.4交货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石家庄市等光伏施工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谈判;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6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月15日09:00时至2025年1月20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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