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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5年12366纳税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5-DLGK-C0228-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5年12366纳税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7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2366市中心以建设全省一流的税费服务平台为目标,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除委派部分业务支持专家、提供12366系统核心软硬件及办公设备外,12366市中心其他运行事宜,包括现场运行、人员服务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并负责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拟采购不少于52名驻场服务人员的12366纳税咨询服务。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需配合市局对12366市中心的管理工作,共同完善服务规范,加强新技术运用,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

注:(1)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若投标人采取分包,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分包方案,未提供则为非实质性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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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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