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15040120250813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内交规划函[2024]147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最高投标限价为:2,970,000,招标人为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土地服务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置位于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南7公里处,搭接S28翁牛特旗(乌丹)至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地方高速公路宝日勿苏互通,终点搭接G5511大板至天山段高速公路林东互通,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约52.6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5.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桥梁14座,其中大中桥1824m/9座,小桥113.5m/5座。养护工区2处,停车区1处。
2.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巡视等工作,至项目交工并签发交工证书之日止。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BLTDFW,招标范围为勘测定界服务、征占用林地服务、征占用草地服务、征占用湿地服务。
勘测定界服务:
勘测定界报告含补充耕地勘界报告及补耕方案(如有需要,应重新编制并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生态保护红线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的编制及服务(如需要)、黑土地剥离方案编制(如涉及黑土地,办理黑土地保护和利用方案等,取得合法的黑土地使用许可手续)。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土地报件和实际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的外业组织工作(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要细化到嘎查、村、组,精确到米);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征地工作(如需要),为建设单位实际征地工作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为地灾、压矿、文物等各服务单位提供界址点。项目用地勘界、土地复垦方案等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修改、上报等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批复等。
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服务:
完成项目土地报批组件中包含的所有事项及工作内容并取得用地批复,包含且不限于以下事项:收集有关单位的相关数据;协助甲方核实林草、自然保护区、文物、水源地等工作;协助甲方核实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占用情况;完成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报告编制及调入调出勘测定界、项目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及调入调出勘测定界等涉及基本农田补划全部工作内容;材料齐备后组卷、逐级上报;制作报批组件电子报盘;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复。
征占用林地服务:
①林地勘测定界、林业调查等外业工作;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编制等内业工作;③编制征、占用林地及采伐许可证申请材料并报审,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工作,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批复文件;④配合发包人接受林业部门的各种林地使用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⑤在办理征占、用草原相关手续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⑥根据招标人需要,如需先行用地则需提供相关服务 ;⑦ 配合本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服务单位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手续组卷工作⑧如需现场复核或解答时,能及时到场配合甲方招标人。
①草地勘测定界、草地调查等外业工作;②编制征、占用草原申请材料并报审,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工作,取得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等相关批复文件;③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的各种草地使用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④在办理征占、用草原相关手续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⑤根据招标人需要,如需先行用地则需提供相关服务 ;⑥ 配合本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服务单位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手续组卷工作;⑦如需现场复核或解答时,能及时到场配合甲方招标人。
征占用湿地服务:
①编写占用湿地报批服务方案;②组织专家评审;③提交报批服务材料并报审,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工作,取得通过报批审核等相关批复文件;④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的各种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⑤为取得占用湿地报批服务应完成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穿越自然保护区相关服务:
①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论证,报上级部门审批,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准;②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穿越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报上级部门审批,取得行政许可;③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穿越自然保护区报告编制工作等有关的其他一切事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测绘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规划报告编制的能力。
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或林地服务或草地服务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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