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2766
项目编号: ZJXD-ZZQ/C-25128
项目名称: 宁夏全员人口宏观管理系统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元): 53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5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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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应用软件开发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 | 软件开发 | 530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5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开发、调试、测试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4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3.8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