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 (二期二批次)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 (二期二批次)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24〕1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高发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高发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4〕1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改造 DN600-DN1800 排水主管6733 米,新建 DN300 雨水口联络管 1511 米。将现状排水沟渠改造成雨水管道,共计744米,涉及雨水管道规格为 DN2000。配套安装监测设施设备。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二批次)建设内容为:建设排水管网约 9.46 公里,管径为 DN300-2000。
2.3 监理服务期限: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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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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