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 (二期二批次)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 (二期二批次)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24〕1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高发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高发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4〕1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乐山市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
改造 DN600-DN1800 排水主管 6733 米,新建 DN300 雨水口联络管 1511 米。将现状排水沟渠改造成雨水管道,共计 744 米,涉及雨水管道规格为 DN2000。配套安装监测设施设备。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二批次)建设内容为:建设排水管网约 9.46 公里,管径为DN300-2000。;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7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7月0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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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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