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50508108920-05241343
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慧调解仲裁竞争性磋商项目
预算编号: 0525-00016284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73800元 (国库资金:14738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473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慧调解仲裁竞争性磋商项目
数量:4
预算金额(元):14738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是按照国家《“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和本市《2024年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智慧仲裁院建设。主要包括: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前置处理子系统、在线仲裁调解子系统、电子送达子系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数据分析子系统、对接区电子政务云密码设施服务、劳动人事纠纷调解智能辅助等,以及智慧仲裁庭软件和硬件系统。(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具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响应人及其响应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响应人应具有与委托业务相关的履约能力;(4)响应人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5)本项目所需服务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由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