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2662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网络电路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5.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1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主用网络电路租赁
1项
因工作需要,阳江市税务局需租赁主用及备用网络线路,其中主用线路47条,备用线路37条。为避免单一线路中断影响网络正常使用,主用、备用线路须采用不同的运营商,使用不同的线路接入。
115.95
2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备用网络电路租赁
1项
59.1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5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服务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证明材料或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投标人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投标人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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