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2978
项目编号: 0730-2511XB0057-01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配电室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71030.93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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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配电室升级改造项目 | 配电室升级改造 | 其他电气设备 | 1 | 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40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4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约定时间进场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原有设备的拆除及新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恢复供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分别为五级(含)以上】;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