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6-250596
一、采购项目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所需的门式起重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结算资金用于本次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山东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南,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徂徕镇境内,地处山东省地理位置和电力负荷中心,距济南、莱芜、济宁、青岛的直线距离分别为70km、40km、105km、260km,距500kV泰山变电站线路距离8.4km,上网条件便利,受送电条件好。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安装6台单机容量30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800MW。建成后承担山东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尾水调压室布置在尾水岔管下游30m处,采用阻抗+上室式调压室,3个调压室上室平行布置,方位角N15°E,长63.6m,断面开挖尺寸9.2m×10m(城门洞型);大井开挖直径11.6m,高83.5m;阻抗孔开挖直径5.5m,高49.2m;阻抗孔平段长24.5m。尾水调压室龙门吊使用范围断面大小为:18.6m×14m×10.4m(长宽高),竖井开挖直径11.5m。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是门式起重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工厂检验、包装、发运、装卸、现场验收、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培训、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提供图纸和资料等。(具体以采购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序号 |
名称规格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单梁门式起重机 |
MH16T-13m H=6+130m A3 |
1 |
现场具体参数:边墙有限宽度为:1.25m,拱肩高度8.65m,提升高度轨上6m,轨下至少130m,安全设施有起升高度、起重量限制器、行走机构的限位、稳绳装置等、配置动力电缆50米、钢轨36米。 |
3、采购数量:
备注:
3.1、 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 技术文件”
3.2、以上采购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谈判设备实际供货数量与谈判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3、上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检修工作的装置和工具。
3.4、供应商需提供设备设计文件(包括全套图纸原件)、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型式检验报告及其他必要资料。
3.5、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提供特种设备安装单位资质、特重设备安装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3.6、供应商在完成安装10工作日内协助采购人完成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供应商在完成安装10工作日完成特种设备检验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
3.7、中标人应采用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模板签订合同,同时应配合在中国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进行合同签约。
4、交货时间:2025年9月下旬,下发排产通知单后15天内完成交货。
5、交货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徂徕镇水电六局泰安二期抽水蓄能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部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和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1)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T14406《通用门式起重机》;
(3)JB/T1306-2008《电动单梁起重机》;
(4)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5)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7、货款支付:无设备预付款,原则上按每台设备单独进行结算支付货款,设备制造完成,经检验达到出厂条件,并收到供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支付设备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支付设备金额的40%,报检取证与安全运行满30天后支付设备金额的2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质保期12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应具有标的物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资料;生产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8月-2025年8月)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需载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合同总金额)。
4、供应商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附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其他国家信用平台中近三年内无严重的违法失信、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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