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行通道工程(镇海寺、月亮湾路段)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254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行通道工程(镇海寺、月亮湾路段)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254002 ),已由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解决,招标人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建设生态环境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工程共设置四处人行过街通道,总占地面积982.1平米,总建筑面积1903平米(本次招标两处为镇海寺、月亮湾路段两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市政综合管线工程等。 镇海寺人行过街通道,通道位于砂石线西侧镇海寺公交站台以南约21米处,通道净宽4米,长19.25米,东西两侧设置梯道,净宽2.40米,东侧长24.10米,西侧长24.40米,总占地面积155.20平米,总建筑面积245平米。 月亮湾人行过街通道,通道位于砂石线西侧月亮湾公交站台以南约16米处,通道净宽5米,长32米,东西两侧设置梯道,净宽6米,东侧长13.60米,西侧长13.60米,总占地面积245平米,总建筑面积458平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行通道工程(镇海寺、月亮湾路段)施工: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行通道工程(镇海寺、月亮湾路段)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中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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