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万春镇99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锦上春风)人防工程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温江区万春镇99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锦上春风)人防工程采购/标段已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6-510115-04-01-935622】FGQB-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隆科凫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成都隆科凫盛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成都隆科凫盛置业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华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6-510115-04-01-935622】第FGQB-02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黄石社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66546.3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8136.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307.9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8126.00平方米,主要为住宅和物业管理用房,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181.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829.00方米,主要为车库、设备用房。
2.3计划供货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人防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业绩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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