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农垦义务教育学校体育锻炼功能提升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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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Z0703G25081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农垦义务教育学校体育锻炼功能提升项目(二期)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农垦义务教育学校体育锻炼功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2022】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农垦义务教育学校体育锻炼功能提升项目(二期)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胜利农场学校和饶河县饶河农场学校
2.3建设规模:改造胜利学校:运动场14240平方米;篮排球场地6882平方米;排水沟400米。饶河农场中学、小学:运动场6608平方米;排水沟250米;器材购置3(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7日,总工期:36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共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7,874,464.1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注:(1)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执行。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有此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3.6.3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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