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2959
项目编号: NXZC-2025ZC-001
项目名称: 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建设项目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 199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994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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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建设项目一标段 | 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建设项目一标段 | 其他机械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994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994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服务期不少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按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针对本项目中所有教学软件须为正版软件(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生产厂家相关证明材料),在使用期内免费提供升级服务,投标人须做出相应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