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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新兴区煤矸石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新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七新发改发【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生态环保督察一般债券。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新兴区新锐隆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七台河市新兴区财政局。项目编号:DCZX2025-HLJ-023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新兴区煤矸石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
2.2 项目地点:七台河市新兴区 16 座煤矸石山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修复治理煤矸石山16处,图斑面积共计32.45hm²,工程建设内容为煤矸石及污染土层清运、砌体拆除及清运、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监测与管护工程等。
2.4服务周期:计划下达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勘测、实施设计、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工作等;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39.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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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