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4600002901003519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337.0243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37.0243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建设地点: 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6号
2. 建设内容及规模: 维修改造三亚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8744.22平方米,地上 6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设内容包括:承重系统、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水排水系 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电梯、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发电机系统等的维修改 造。
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招标控制价(元): 13370243.88
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建设项目所在地和行业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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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 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 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 标段的招标项目)。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 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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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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