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喀高铁外部隐患200米范围内B类问题整治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K1504012025081501001002
1.招标条件
赤喀高铁外部隐患200米范围内B类问题整治工程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高铁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喀高铁外部隐患200米范围内B类问题整治工程;
2.2标段名称:赤喀高铁外部隐患200米范围内B类问题整治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2.3建设地点:赤喀高铁沿线;
2.4标段计划投资额:2348726.83元;
2.5建设规模
施工内容包含屋面及大棚加固工程及配套土方工程、阳光板铺设镀锌网防护、搭设防护及脚手架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总承包;
2.7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
2.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3 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投标单位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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