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R1107-KJ-2025-16
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所辖无锡地区范围内项目的砂石进行区域框架协议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
集成电路先进制程工艺设备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东新城商务区新锡路东、恒畅东路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05666㎡(其中:1#综合配套楼建筑面积9195㎡;2#综合厂房建筑面积37018㎡;3#综合厂房建筑面积37139㎡;4#综合厂房建筑面积15372㎡;5#、6#生活配套楼建筑面积:3435 ㎡;7#门卫建筑面积71㎡),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05665㎡,总建筑占地面积41904㎡。单体最大建筑面积 37139㎡,最大建筑物层数为 4 层,最大建筑物高度为 23.95 米。1#综合配套楼4层,框架结构,高度23.95m;2#综合厂房4层,框架结构,高度23.95m;3#综合厂房4层,框架结构,高度23.95m;4#综合厂房3层,框架结构,高度21.95m;5#、6#生活配套楼4层,框架结构,高度23.95m;7#门卫1层,框架结构,高度4.55m。
1.2采购内容:
1.2.1砂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砂石
2.1.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供应能力:供应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2.1.3财务能力: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2025年1月以后成立的单位可不提供:
2.1.4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至少1份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1.5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2.1.6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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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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