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ZO24090224
项目概况: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基建工程,已经按照进度计划正常施工,主要包括:主井井筒掘砌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做临时改绞,改绞后做溜破系统、巷道、硐室等工程;副井井筒掘砌工程正在施工中,距离井底还有10米;回风井井筒已经到底、临时改绞已经完成,正在施工平巷工程;斜坡道已经施工约500m;地表其它土建工程正在按照计划推进。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及相关咨询服务,主要包括的项目: (1)井建工程 主井、副井、斜坡道、回风井、溜破系统、水泵房、变电所、巷道、硐室等掘砌工程。 井筒装备、提升机、罐笼、箕斗、风水管路、电缆、水泵、变电所、铺轨架线、溜破系统设施等安装工程。 (2)地表土建及设施安装工程:副井井塔楼工程、主井井架、锅炉房、材料库、机修车间、空压机房、胶凝材料仓、尾矿泵房、充填站、带式运输机通廊、中细碎车间、筛分厂房、细碎缓冲仓、干选及产品仓、生产水池、泵房、地表10kV变配电所及供电线路、综合管网、总图等。 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不包含综合楼建筑及安装工程结算审计,其它全部包含。 2.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实际现场施工内容为150万吨/年采矿项目,中标单位最终应按照实际施工内容出具造价及审计报告。 投标人须承诺现场审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现场审计不少于5个工作日,重要审计节点应常驻现场。必须承诺未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关联性工作,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须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因工作质量等其它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因工作质量等其它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具体内容如下: 服务期: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按期完成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每月按照招标人与施工方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进度结算及施工过程的变更、索赔、签证等;单项工程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二个月内完成初审报告及工程审定单,经招标人及施工方确认后出具最终的竣工结算审定单;根据项目进度及竣工结算资料一个月内完成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并经过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投资概算: 本次招标控制价130万元。本项目审计咨询服务收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基本收费(含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和效益收费:基本费用(中标价)+核减额*中标效益费用费率%(含税、税率6%,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报价按照分项报价,即基本收费和中标效益费用费率,基本收费为包干价,合同签订后不再调整,效益收费按照费率报价。投标企业报价不全只报其中一项按照废标处理。 基本费用: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正式开展业务,过程跟踪审计每3个月支付合同基本费用的10%,累计不超过中标金额基本费用的70%;完成财务决算后支付至中标金额基本费用的90%;剩余10%在集团审计完成并无异议后一个月内支付。 效益费用:完成单项工程审计,并出具工程定案表经过甲方签字盖章后支付对应效益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2.项目概况
ZO24090224,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
名称 |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
详见备注 |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正式开展业务,过程跟踪审计每3个月支付合同基本费用的10%,累计不超过中标金额基本费用的70%;完成财务决算后支付至中标金额基本费用的90%;剩余10%在集团审计完成并无异议后一个月内支付。 效益费用:完成单项工程审计,并出具工程定案表经过甲方签字盖章后支付对应效益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
1,300,000.00 |
10,000.00 |
服务期: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按期完成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每月按照招标人与施工方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进度结算及施工过程的变更、索赔、签证等;单项工程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二个月内完成初审报告及工程审定单,经招标人及施工方确认后出具最终的竣工结算审定单;根据项目进度及竣工结算资料一个月内完成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并经过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4.该项目主要包括两个专业的审计业务,其中一个专业为造价审计,另一个专业为财务审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如联合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分工,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造价审计单位”,要求联合体成员为一般纳税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
1.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2.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 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造价审计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并提供其至少一份2021年至今矿山井建造价审核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经委托方签字盖章的造价审定表);拟派本项目财务审计负责人须是注册会计师;造价审计与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扫描件及其在所在单位缴纳得社会保险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至少为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连续的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承诺现场审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现场审计不少于5个工作日,重要审计节点应常驻现场。必须承诺未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关联性工作,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须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因工作质量等其它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①须提供至少一个2020年至今(指完成审核时间)完成的3000万及以上矿山井建工程概算或预算或结算及控制价业绩证明(须提供下述相关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项目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或审核报告或造价成果文件扫描件,并提供对应合同金额的部分发票)。 ②须提供自2020年至今(指完成审计时间)完成的至少一个1个亿及以上财务审计业绩(须提供该业绩对应的合同及审计报告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10/08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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