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KYGS-G2025-0003 项目名称:南京市第四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审核第三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0万元(采购包1: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30万元(采购包1:150万元;采购包2:18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为市普查办开展除玄武区、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外的其他区域“四普”数据审核提供现场测绘等技术支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1: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管理文物除外)、高淳区、溧水区“四普”数据审核工作第三方服务。 采购包2:江北新区、秦淮区、鼓楼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四普”数据审核工作第三方服务。 本项目共分为2个分包,每个分包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分包,但只能在一个分包中中标。本项目按照分包一、分包二、的顺序进行评标,如投标人在前一分包中标,依旧参与后续分包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后续分包的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