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10kV配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397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3】39号文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沁审管审字【2023】69号文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县政府统筹外,其余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10kV配电工程;
2、招标编号:SXHY2025-014;
3、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10kV配电工程,工程内容为安装箱变、环网柜,敷设电缆及保护管,砌筑电缆井及设备基础等。
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
5、标段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沁水县;
7、建设工期:3个月;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造价人员须具有造价师注册证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18时00分至2025 年8 月 24 日18时0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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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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