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自有品牌零食、包装饮料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
招标编号:ZY25-XA623-SP194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自有品牌零食、包装饮料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自有品牌零食、包装饮料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结合非油业务的发展需求,为加快推进公司自有商品发展,发挥昆仑好客网络优势,结合宁夏地域特色和自有商品业务发展实际,尽快树立宁夏销售公司自有品牌“好客季”品牌优势,现对自有品牌零食、包装饮料代加工厂商进行资格准入,项目地点位于银川地区,符合相应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仓库)。
2.4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为相应品类商品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取得代理权时,需与生产厂家确认其必须是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否则否决其投标)。②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人需出具相应品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质检报告,其中枸杞原浆类饮料必须满足DBS64/008标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一项零食或包装饮料类商品供货结算金额80万元及以上或一年内(周期年)合计供货结算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和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金额以结算发票为准,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天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5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6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对标的物有生产保障,正常情况下,生产周期在14天以内,并能及时组织发货,在5日内到达宁夏境内指定地点,在需方急用的情况下,能及时的组织发货,在3日内到达宁夏境内指定地点。
3.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