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5-3-180
项目名称:丽山园景观整治及道路工程二期(K9801、K9901陪葬坑展厅周边)-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工期:2025年9月-2026年7月(实际开竣工日期以正式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丽山园景观整治及道路工程二期(K9801、K9901陪葬坑展厅周边)-施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投标还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9)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或者古墓葬)
(10)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12)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1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