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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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4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4.9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见附件)。
4.10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质保期内,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应在2小时内答复并提出处理方案,根据需要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保修期外,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应在2小时内答复,在确认符合维修条件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
4.11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4.12其他要求:质量管控方式为用户质量验收。
4.13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配合用户做好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
4.14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对已报价的所有物料均具有供货能力。若中标,不得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如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出现合同履约问题,接受中国石化及胜利油田取消交易资格等违约处理。”
4.15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所询产品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发票清单,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供货时间限定为询价书发布之日前36个月(1095天)至询价书发布之日前1个月(30天)之间。发票及清单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4.16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应详细核实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须书面承诺满足全部技术参数要求。
4.17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允许代理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