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润东煤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及核查服务项目(重新)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市阳城县
本采购项目2024年润东煤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及核查服务项目(重新),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根据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碳排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控环保字〔2024〕402 号)文要求,煤炭采选等非控排企业每年3月31日前编制完成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并报送至晋圣公司,必要时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工作。
2.2 采购范围:编制《润东煤业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2024年润东煤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及核查服务项目(重新):
标段(包)内容: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2024年润东煤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的编制,并报送至晋圣公司,必要时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工作,配合向晋圣公司做出数据分析、解释说明。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完成报告编制,服务期限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001 2024年润东煤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及核查服务项目(重新),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环保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资质;
3.3.1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签订的用工合同;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成交通知书。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成交通知书(发票(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获取时间:2025年1月2日15时00分至2025年1月5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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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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