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电动托盘车年度维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68-CG-250730749、SXMTZB2501F-904(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电动托盘车年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68-CG-250730749、SXMTZB2501F-904(F)),已由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奥伦胶带分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奥伦胶带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公司现有电动托盘车共8台,全部为比亚迪品牌,其中载重3t的共3台(P30PS-VII,2台;P30A,1台),载重1.5t的共5台(P15JW,2台,P15JW-1,3台)。以上电动托盘车均为2019年购入,目前已有多台存在设备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现需签订电动托盘车年度维修服务合同,合同内列明以上规格型号的电动托盘车所有配件明细,按实际更换配件的型号和数量进行计价和结算,不涉及配件更换的机械或电气故障维修按单次维修费和故障台数进行计价和结算。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电动托盘车年度维修服务:
标段(包)内容:公司现有电动托盘车故障判断、维修,配件更换,日常维护和检查。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4 服务地点: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奥伦胶带分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完成上述要求的服务内容,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应设计标准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电动托盘车年度维修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电动托盘车的出售或维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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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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