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微山县傅村街道三河口等四村居民避险搬迁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砂石料)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23J1GS-WSJMBXBQ-XJ-2025-001
1.询价条件
微山县傅村街道三河口等四村居民避险搬迁项目目前工程建设已全面启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工程建筑材料采购招标条件。询价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微山县傅村街道三河口等四村居民避险搬迁项目经理部。为确保本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本项目砂石料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6.14公顷(约92.1亩),总建筑面积130986.39㎡,包括地上建筑面积90885.9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1607.60㎡、公共服务设施面积1457.04㎡、市政配套设施面积342.00㎡、商业建筑面积7479.35㎡;地下建筑面积40100.40㎡,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1246.03㎡、地下人防建筑面积5829.97㎡、地下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40.61㎡、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12783.79㎡。建设内容:住宅共计17栋楼,其中小高层住宅(11层)14栋,高层住宅(17层)3栋,住宅均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容积率1.48,同时配套建设沿街商业、门卫大厅、给排水、燃气、暖通、供电等设施,总工期3年。
2.2本次询价计划对工程施工用砂石料进行询价,询价内容如下:
附件1:询价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备注 |
砂石料DC-01 |
砂料 |
粗砂或中砂 |
吨 |
1652.96 |
微山县傅村街道三河口等四村居民避险搬迁项目工地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微山县傅村街道三河口等四村居民避险搬迁项目经理部 |
成品交货,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施工要求 |
过磅,车板或卸车交货,随车附带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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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料 |
材料最大粒径不大于30mm |
吨 |
1101.96 |
微山县傅村街道三河口等四村居民避险搬迁项目工地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微山县傅村街道三河口等四村居民避险搬迁项目经理部 |
成品交货,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施工要求 |
过磅,车板或卸车交货,随车附带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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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吨 |
2754.92 |
说明:以上数量为询价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报价人不能因数量的调整对采购人提出异议或诉讼。
3.技术质量要求
3.1砂石料执行符合行业标准,达到试验检测质量要求。如国家规范等调整,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及要求,但供应单价应保持不变。
3.2负责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采购人负责卸车。
3.3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报价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报价人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报价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3财务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4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无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3年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报价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上要求应在询价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并盖报价人公章。
4.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注明增值税税率。
5.结算及付款方式
5.1供应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
结算价格:结算价税合计=结算数量×结算含税单价
5.2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买卖双方确认的收料单,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确定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上月的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月的17日至18日,卖方携带买方当期开具的工地收料单到买方项目物资设备部核对并开具结算单,双方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当个结算周期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卖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买方不再给予结算。卖方在取得每期结算单后5日内,应按买方要求出具与当期结算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买方签收收到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验证通过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或银信方式】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不予付款。每次付款前均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甲方将于90日内支付乙方总结算材料款总金额的75%,剩余已结算货款在供货结束无质量问题、合格有效发票全部开具并验证通过、结算手续全部完成后12个月内结清。货款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对物资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当甲方资金不足时,货款可以顺延支付且12个月内不计利息。本合同逾期利息以签订合同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利率为准。
6.询价报名须知
6.1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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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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