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测量设备年度维护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2-052)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5-2028年一二三期烟囱CEMS测量设备年度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电厂
2.2 规 模: 对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公司一、二、三期机组烟囱CEMS分析仪、粉尘仪共6套(包括数据采集传输设备、采样设备)的日常巡检、消缺、定期标定、维护、检修、抢修。
2.3 标段划分: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5-2028年一二三期烟囱CEMS测量设备年度维护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电厂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为36个月,预计从2025年9月25日至2028年9月24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对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公司一、二、三期机组烟囱CEMS分析仪、粉尘仪共6套(包括数据采集传输设备、采样设备)的日常巡检、消缺、定期标定、维护、检修、抢修。服务期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有一项CEMS测量设备年度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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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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