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克拉玛依)国际石油天然气及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中国石油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CZ11-FW179
本招标项目第七届中国(克拉玛依)国际石油天然气及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中国石油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装备制造事业部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展团展位面积1620m2(36m×45m),突出“绿色智造,产业兴疆”的主题,负责中国石油展团主形象及展团整体展位设计、施工搭建(结构部分、美工部分、照明部分),协助产品运输,布展、撤展等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服务和设备,样本制作,品牌推广宣传语设计,以及展位运营、展品展示、活动组织、客户接待、宣传推广以及应急保障等服务。
2.2 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16日完成撤展,预计展位搭建时间2025年8月5日至8月11日。
质保期:合同签订生效至完成撤展。
2.4 服务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会展中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技术装备类展会独立设计和搭建项目案例,案例不少于1个且单个案例合同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需提供合同,发票或收款凭证)。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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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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