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常年财务顾问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常年财务顾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年财务顾问,应对日益复杂的监管环境,满足公司资本运作需要。
2.2采购范围:选聘财务顾问对日常资本运作筹划,就无需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审核、批准、备案的投资、融资及其他资本运作等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公司拟定相关项目方案,并就其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提交相关建议书,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监会分类评价结果须为B类及以上;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自2020年06月0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并购、资本运作等财务顾问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企业为上市公司,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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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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